各地区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看看你们那里有多少?

孩子被诊断为自闭症后,将给家庭带来严重的打击。不仅会给家长们带来精神压力,高昂的康复费用还会让家庭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

针对这一情况,国家特颁布《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帮助残障家庭减轻压力。

意见全文

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8〕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措施,实施了一系列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同时,也有一些残疾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得到及时康复,还有一些残疾儿童家庭因残致贫、陷入困境,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关系残疾儿童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安居乐业和美满幸福,关系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关系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决定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1]

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制度内容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工作流程。

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1]

审核。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县级残联组织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作出决定;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的审核程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必要时,由地级以上地方残联组织和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定点康复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残联组织会同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

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级残联组织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同意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县级残联组织商同级财政部门明确结算办法。

(四)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中央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残联组织和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二)加强能力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残疾人数量、分布状况、康复需求等情况,制定康复机构设置规划,举办公益性康复机构,将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康复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康复机构在准入、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非营利组织财税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执行相同的政策。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培养,不断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切实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经办能力,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推动建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人员等社会力量作用,做好发现告知、协助申请、志愿服务等工作。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捐赠。[1]

(三)加强综合监管。

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商残联组织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共同做好康复机构监督管理。残联组织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指导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康复服务定价机制,加强价格监管;建立覆盖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和救助对象家庭的诚信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加强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交换共享;积极培育和发展康复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动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大力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解读和宣传,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了解基本申请程序和要求。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在2018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中国残联要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做好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大情况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1]

国务院

2018年6月21日

部分地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标准及补贴:

北京

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每月康复费用不足(含)500元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助;每月康复费用超过500元的,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其超出部分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70%给予补助;在康复服务指定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其超出部分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人每月补助总金额:视力残疾儿童少年最高不超过500元,肢体、智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少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精神、多重残疾儿童少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纳入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范围内的项目不予补助。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城市重残人生活补助家庭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免费在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

上海

脑瘫儿童15000元/人/年,非脑瘫肢体残疾儿童10000元/人/年,孤独症儿童12000元/人/年,视力残疾儿童3000元/人/年,听力残疾儿童3000元/人/年、智力残疾儿童3000元/人/年。

训练费用超过补贴标准的部分由残疾儿童家庭自行承担,训练费用未超过补贴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补贴。

一年两次,分别为每年5月上旬和11月上旬,每次救助费用原则上不超过该年度救助标准的50%。

天津

本《办法》救助对象为年龄在0到7岁,部分项目的救助对象年龄可延长至17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其父亲(母亲)有本市居住证并连续3年在本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持有残疾人证或有定点康复机构诊断证明。对于救助的儿童,0到7岁儿童角膜移植手术费用补助每只眼睛1万元,唇腭裂手术费用补助1万元;对0到7岁听力、肢体、智力、多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训练费用补助每月不超过0.2万元,每年度不超过2万元。

重庆

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定向技能行走等康复训练满8天,每人补助0.1万元,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每人补助2万元。

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可适当提高当地的经费保障标准。

广州

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为接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补助,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人每年补助10个月),具体康复服务内容及规范按照国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和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有关要求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服务规范后按新规范执行。

(1)全日制康复训练: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5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补助标准为:公办康复机构1200元/人·月,非公办康复机构2000元/人·月。

(2)非全日制康复训练:3岁以下或接受普通幼儿教育、普通小学教育的受助人可采取一对一的亲子同训、预约单训、家庭指导或集体教学等,每个训练日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周单训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单训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或每周开展不少于3小时且康复效果与上述模式相当的集体教学。补助标准为:公办康复机构600元/人·月,非公办康复机构1000元/人·月。非全日制康复训练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

山东

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000元;“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5000元。对需辅助器具救助的儿童,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康复救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救助手术;对经评估需实施矫治手术的肢残儿童,免费实施肢残矫治救助手术。

目前,青岛、枣庄、东营等10个市落实了0-6岁残疾儿童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政策。济南、烟台、济宁等市为残疾儿童提供送训补贴。

浙江

2018年10月11日,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

服务对象为:浙江0-6周岁,经鉴定符合国家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多重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上述对象中生活自理能力不足、不具备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凭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缓学或休学证明,年龄可放宽至8周岁;

对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与残疾类型和医学诊断相对应的康复训练费用的自负部分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2400元,每年最高24000元。

江苏

本省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并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认定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6周岁残疾儿童;7-14周岁肢体残疾、孤独症儿童;经专业医疗机构评估,人工耳蜗手术救助年龄可放宽到7-14周岁。有条件的地区可放宽救助对象范围。

其中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

首先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其次由县级残联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录入信息。审核之后,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相应服务。对有转介需求的残疾儿童,按规定做好异地康复转介工作,及时给予救助。最后是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

安徽

2020年,为10500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1500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

1.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执行,省财政按每人每年7200元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筹集。

2.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四川

《实施意见》对残疾儿童救助对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0~15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且同时符合多项条件。包括:具有成都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或区(市)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其他需纳入救助范围的,按规定纳入。

补贴标准为:康复手术补贴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其中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再补贴耳蜗设备费每人每套最高8万元;康复训练补贴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需适配辅助器具的,基本型辅助器具每人最高补贴1万元、助听器每人最高补贴1.5万元、假肢安装每具最高补贴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适配辅助器具后,除因康复训练或矫治需要进行动态适配外,两年内不再救助同一种辅助器具。

而送训补贴则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的家庭(监护人)护送残疾儿童到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各区(市)县政府依据本地财力状况、残疾类别不同等实际,可适当拓展救助服务项目、提高救助最高限额标准。

山西

救助对象主要为0-6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包括发育障碍、发育迟缓、智力低下)残疾和孤独症儿童;部分救助项目扩展到7-14岁。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优先救助。

1.为0-6岁的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

2.为小年龄及已进入普通幼儿园的残疾儿童和7-14岁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聋儿提供定点康复机构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为9000元/人/年。

3.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救助的残疾儿童,由定点康复机构或基层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社区个案康复训练服务。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月不少于1次,每

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救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4.残疾儿童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康复训练救助,其中,多重残疾儿童可由其监护人在同一定点康复机构内自主选择康复训练类别,但全年享受总救助服务标准不超过单项康复训练

救助标准。

福建

《福建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明确自2018年10月1日起,贫困残疾儿童救助年龄段从0岁~6岁提升到0岁~14岁,并提高了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

办法明确规定,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为0岁~6岁,贫困残疾儿童救助年龄为0岁~14岁。在救助标准方面,将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超过1.5万元、每月不超过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超过1.8万元、每月不超过1800元。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5万元、每月不超过1500元。

吉林

各地区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看看你们那里有多少?

辽宁

康复训练类:肢体、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在0-7岁逐年连续康复训练,佩戴助听器的听障儿童言语训练1年,每人每年定额补助12000元;实施人工耳蜗、重度腭裂、下颚裂手术后进行言语训练费用,每人一次性定额补助14000元。

黑龙江

救助对象为具有黑龙江省户籍(黑龙江省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评估认定,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监护人自主选择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必要时,由地级以上地方残联组织和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由县级以上残联组织会同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要严格按照各类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服务规范开展康复服务。

江西

意见明确了残疾儿童各项救助的具体标准,其中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的基本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产品(单耳)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0元;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0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0000元。

陕西

康复救助标准中对脑瘫、孤独症、智力、听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大体上每人每月是2000块钱,每年的训练周期最多不超过10个月,对于需要植入人工耳蜗的这些孩子补贴手术费15000元,同时免费提供一台人工电子耳蜗,对于需要进行手术矫治的孩子手术补贴1万元,同时需要佩矫形器的再每人补贴1200元,对于需要佩戴助听器的,每人补贴6000元。

河南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6000元/人/年。

湖南

由定点康复机构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的全面康复。

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每人每月救助1500元。

甘肃

救助对象为具有甘肃户籍(含居住证发放地在甘肃)且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6万元;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

青海

0-6周岁残疾儿童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最高补助2万元;

7-17周岁持证残疾儿童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最高补助0.8万元。

河北

康复救助补贴项目有2种,补贴项目1为国家补贴项目,补贴项目2为基金救助补贴,两种补贴不可同时使用,0-6岁儿童可先使用补贴项目1,再享受补贴项目2。

补贴项目1:享受国家12000元康复救助补贴;

申请条件:0-6岁具有户籍(或居住证)证明;诊断(或评估)证明;

补贴项目2:享受基金12000元康复救助补贴(限额200名);

申请条件:没有户籍年龄限制,所有登记提交材料的14周岁以下有康复需求的儿童。

湖北

救助对象为具有湖北户籍(含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0-10岁,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儿童身体状况稳定,有康复意愿且家庭成员配合。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有条件的地方可放宽救助对象年龄和救助范围。

救助标准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本地救助制度确定的救助对象范围、内容、标准不低于现有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和政策的相应范围、内容和标准。

海南

救助对象为0-17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海南省户籍或居住证;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诊断资质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有康复救助需求及康复服务适应指征。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优先救助。多重残疾儿童同一年度原则上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康复救助。

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开展功能评估、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社会参与能力训练等,每年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0-6岁补助标准不少于30000元/人·年;7-17岁补助标准不少于10000元/人·年。

受助残疾儿童根据评估结果及实际需要,开展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康复训练。康复训练内容及规范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有关要求执行。在定点康复机构系统康复训练满2年,经评估确无康复效果和康复潜力的终止该项目救助。

贵州

康复救助对象为贵州省户籍(或在贵州省领取居住证)经济困难家庭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包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每人每年补助训练费不低于12000元,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

云南

救助对象: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具有云南省户籍(或在云南省领取居住证);

2.年龄:0—6岁(其中,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8岁);

3.家庭经济状况: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政府制定。

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救助标准:

手术类:手术费最高补助2万元(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含植入手术、术后开机及4次调机费)。

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

辅助器具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每人最高补助1000元(含产品及评估适配费用);装配假肢、矫形器,每人最高补助5000元(含部件材料及制作费用);助听器最高补助6000元(含全数字助听器2台、验配及1年内调试);人工耳蜗产品最高补助7万元。

多重残疾的,按照相应残疾类别救助标准给予补助,同一类救助服务同一年度内仅补助1次。

需持续进行的康复训练,救助年龄范围内,每年可申请1次康复救助。

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状况、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可适当增加救助内容,提高补助标准。

新疆

具有伊犁州直户籍(或在伊犁州直取得居住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有效疾病证明材料(定点诊断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的0至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且残疾儿童身体状况稳定,有接受康复救助的适应指征,家长(监护人)有康复意愿且积极配合。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因接受康复治疗费用支出较大等其他问题造成的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有条件的县市,可放宽对家庭经济条件和救助年龄的限制。

各县市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严格救助标准,确保专款专用。康复救助资金主要用于救助对象的康复训练、康复医疗、康复效果评估、教材购置、训练用品、辅助器具、耳模制作、助听器调试、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家长培训、家庭指导、儿童食宿及聘请康复教师的费用等方面开支。各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医疗保障水平及康复救助综合因素(不同年龄阶段、康复干预方式、康复周期长短、辅助器具适配品种)等,按照不低于以往康复项目救助标准和要求,参照《国家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标准,制定具体救助方案。

聋儿听力言语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2万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32万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2万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2万元。盲及低视力儿童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0.05万元。

西藏

救助对象为具有西藏自治区户籍(居住证发放地在西藏)的、诊断明确、有康复需求的0—8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4岁)。

为残疾儿童提供视力矫治、定向行走训练、听力言语训练、言语矫治、脑瘫综合康复训练、肢体矫治术后康复训练、智障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及社会适应性训练等。在救助年龄段内的残疾儿童享受两年以上基本康复训练救助,机构康复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0个月/年。

广西

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1.肢体矫治手术。为经评估符合实施矫治手术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提供肢体矫治手术救助。

2.辅助器具适配。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儿童轮椅、坐姿椅、儿童助行器、日常生活辅具、站立架、矫形器等辅助器具为有需求的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配备防走失腕表等辅助器具。

3.基本康复训练。为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受助残疾儿童根据评估结果及实际需要,接受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康复训练,多重残疾儿童同一时期原则上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康复救助。

宁夏

对户籍(居住证)在宁夏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基本康复救助,标准每人每年2万元,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费每人1.5万元。并新增加了视功能训练内容,为视力残疾儿童开展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和定向行走及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救助标准每个每年2000元。

内蒙

各地区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看看你们那里有多少?

注:整理自各地区发布政策,排名顺序不分先后

注:【原文链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与本号邮箱地址:673668023@qq.com 联系,,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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